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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司股东抽逃注册资本拒不改正能否对所设公司予以吊销执照问题的答复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6 12:27:37  浏览:846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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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司股东抽逃注册资本拒不改正能否对所设公司予以吊销执照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公司股东抽逃注册资本拒不改正能否对所设公司予以吊销执照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2002]第57号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公司股东抽逃注册资本拒不改正能否对所设公司予以吊销执照的请示》(苏工商[2001]141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公司法》第209条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1条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但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后仍不能补足被抽逃出资的,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公司被抽逃出资后已不符合《公司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通过公司年检;公司被抽逃部分出资后,其剩余注册资本仍符合《公司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设立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有关规定限期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在年检中将该公司定为B级企业。

二OO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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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

宿政发〔2007〕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四月十七日



宿迁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江苏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生活能自理、有一定劳动能力、自愿要求就业的无业残疾人,是本办法按比例吸纳就业的对象。
  国家提倡、支持和鼓励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并实行税收减免政策。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并在场地、信贷等方面给予照顾。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残疾人就业工作。
  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受同级人民政府委托,负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其所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具体业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税务、工商、人事、卫生、统计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推动各单位吸收残疾人就业。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城乡各类经济组织,应当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末从业人员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第五条 各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可以从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失业残疾人中招收(聘用),也可以自行向社会招收(聘用)。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就业市场的需求,组织失业残疾人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新介绍就业的残疾人必须能够上岗工作或者经过培训后能够上岗工作。
  第六条 各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应当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第七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残疾职工残疾程度安排适宜的工种和岗位;应当加强对残疾职工的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其劳动技能和水平。
  第八条 市、县(区)残疾人评定委员会负责当地的残疾人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发证工作。
  评定残疾人标准按《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执行。
  经残疾人评定委员会确认并发证的残疾人,计入所在单位残疾人就业总数。
  第九条 各单位投资兴办的福利企业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安置的残疾人,可以计入该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总数。
  持有伤残军人证书的伤残军人可以计入所在单位残疾人就业总数。
  因工伤与职业病被鉴定为伤残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残疾人标准的,应当计入所在单位残疾人就业总数。
  安排1名一级盲人或者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可以按2名残疾人计算就业人数。
  残疾职工不得在一个或数个单位空挂名,不得重复计入残疾人就业总数。
  第十条 各单位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到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单位上年度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审核认定,办理时需书面报送本单位残疾人情况的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每年度必须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统一由地税机关代为征缴,具体征缴时间由各级地税机关确定。
  按照规定比例计算,应当安排就业的残疾人不到1人的单位,可以吸纳1名残疾人就业或者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公式为:(上年末单位从业人员总数×规定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数)×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征收比例=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征收比例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企业和其他城乡各类经济组织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
  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本单位部门预算中调剂解决。
  第十三条 对遭受自然灾害或者严重资不抵债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缴费单位,需缓缴或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单位按规定报请财政部门会同残疾人联合会、地税机关批准。
  第十四条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单位差额人数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发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
  地税机关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开具的凭证比照地税机关征收税款、基金、费开具票据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在收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地税机关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逾期不缴或者不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除限期补缴外,对逾期不缴的部分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第十六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按照财政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管理和使用,主要用于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费用,适当补助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支持举办中重度残疾人庇护工厂等安置机构,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以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等。任何部门不得平调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属政府性基金,应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具体负责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和管理,并接受本级残疾人联合会的领导。
  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
  第十八条 市、县(区)征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上解省国库,建立省级残疾人就业调剂金。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对各单位安置残疾人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情况进行检查,并会同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将维护残疾职工劳动权利纳入劳动监察范围,加强监督。
  第二十条 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单位,由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予以通报,责令限期改正。对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逾期不申请办理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的单位,按未安置残疾人就业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不按本办法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又拒不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由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条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及其所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或者平调、挪用、贪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15日后施行。过去制定下发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财政部关于进口废船进口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口废船进口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财税(2001)81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为了支持拆船业的发展,从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对中国拆船协会每年核定的拆船企业进口废船,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具体返还管理办法仍依照财税字〔1998〕103号文件执行。

附件1:2001年度废船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企业名单
1.中国拆船总公司(联营企业:江阴市夏港长江拆船厂)
2.中国精通拆船洗舱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张家港市五友拆船再生利用厂)
3.常熟中常拆船钢铁总厂
4.南通中远船舶钢结构有限公司
5.张家港扬子拆船有限公司
6.荣成市拆船公司
7.广州市番禺区拆船轧钢公司
8.新会市双水拆船钢铁公司
9.新会市中新拆船钢铁总厂
10.中商集团口岸船舶工业公司
11.镇江市拆船再生总厂
12.平湖拆船公司
13.宁波市北仑小港拆船有限公司
14.江苏苏物拆船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南京栖霞山拆船厂、靖江市敦丰拆船有限公司)
15.安徽省华隆资源再生有限责任公司(芜湖拆船分公司)
16.辽宁省拆船轧钢公司(联营企业: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孤山拆船厂)
17.广东省金属回收公司(联营企业:广东省金属加工厂)
18.舟山市船舶工业总公司
19.烟台市牟平区金山港拆船厂
20.上海新华钢铁有限公司(合资)
21.天津天马拆船工业有限公司(合资)


(1998年6月30日 财税字〔1998〕103号)



海关总署、国内贸易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拆船业进口废船有关税收问题通知如下:
一、1998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对中国拆船协会核定的拆船企业(具体名单附后)进口废船,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予以先征后返的照顾。具体返还办法按《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对部分进口商品予以退税的通知》(〔94〕财预字4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的拆船企业进口废船,仅限于指定的拆船企业拆用,不得倒卖或挪作他用。如违反此项规定,按《海关法》第三章第四款的有关规定惩处。
三、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的拆船企业名单,由财政部会同中国拆船协会拟定,每年公布一次。具体监管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附件:享受废船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名单
1.中国拆船总公司
2.中国拆船华东公司(江苏省启东拆船厂)
3.中国拆船中南公司
4.中国精通拆船洗舱有限公司
5.常熟中常拆船钢铁总厂
6.华星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7.南通远洋钢铁有限公司
8.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孤山拆船厂
9.江阴拆船厂
10.山东省荣成市拆船工业集团公司
11.番禺市拆船轧钢公司
12.广东省新会市双水拆船钢铁公司
13.新会市拆船集团公司
14.武进市拆船公司
15.国内贸易部口岸船舶工业公司
16.镇江市拆船再生总厂
17.平湖拆船公司
18.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拆船厂
19.中国人民解放军第9752工厂
20.芜湖市拆船工贸总公司
21.福建省霞浦县拆船厂
22.江苏省拆船再生总公司(南京栖霞山拆船厂)
23.安徽省拆船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繁昌县新港拆船厂)
24.辽宁省拆船轧钢公司(营口电子机械厂拆船分厂)
25.福建省拆船公司(厦门拆船公司)
26.广东省金属回收公司(中山市拆船公司)
27.浙江省拆船总公司(温州市拆船公司)
28.舟山市船舶工业总公司(舟山市五洋船厂)
29.新会市玉洲拆船有限公司
30.广州文冲船厂番禺分厂
31.东莞市拆船轧钢工业公司
32.烟台市牟平区金山港拆船厂
33.天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塘沽拆船厂
34.舟山市普陀拆船公司
35.青岛市拆船总公司
36.地方国营福安拆船厂
37.上海新华钢铁有限公司(合资)
38.天津天马拆船工程有限公司(合资)
39.张家港宏昌拆船钢铁有限公司(独资)


200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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